国内罕见深圳地铁10号线以华为命名地铁车站,你认为合理吗?

2020年8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运营,打破了龙岗平湖无地铁的窘境。不过华为站的命名却受到颇多争议,你认为以华为命名地铁站合理么?

地铁车站命名原本就考究谨慎,且不能以企业命名地铁车站的命名原则也可以说人尽皆知,读到这里你肯定认为深圳地铁这次犯了个大错,其实可能还真的是你错了,我们往下细聊。

【以企业命名是否可行?】

以企业名命名地铁车站在全国是否有先例?此种方案又是否可行?这种情况或者说这种命名方式在全国倒也不算少数。如南京地铁4号线苏宁总部徐庄站、南京地铁1号线万象城站、天津3号线天力士站、南昌3号线江铃站。可见此种方式是有先例且可被使用的,对于市民来看也反应良好,并未出现因为类似命名方式的舆论现象,可以得出结论是以企业名来命名地铁车站是可行的。

这样命名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不同城市的公共交通命名方式和习惯不尽相同,甚至可以说大相径庭,有些喜欢用简练于约定俗成的居民点或坐标类地名,如重庆;有的则喜欢准确的坐标定位或坐标类地名,如上海。

洛阳可能是“借鉴“了上海的坐标定位命名方式,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某些公交站名定位精确到让乘客头晕的地步,如洛阳79路-东花坛、启明南路熙春西路口、启明南路九都东路口、启明南路滨河北路口北...滨河北路丽新路口东、滨河北路南昌路口东、南苑路南昌路口。平均站名字数8.85个,这种命名的好处是定位性强,缺点就是不易识记,我觉得如果是小编去到洛阳旅游的话,我还是打车吧,枯了。

上述的命名方式显然不太合适于地铁车站,地铁车站名一般不超过4个字,且有明确的指代性和目的性。深圳地铁喜欢以贯穿或交叉于地铁线路的道路名和地标类地名来命名地铁车站,如侨香站(上方为侨香路)、深康站(深康路)、香梅北站(香梅路)。市民中心站、华强北站、白石洲站等则是以居民点或地标类地名命名,此类命名方式中最出名的要属“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中的“八楼”了,“八楼”建成于1958年,指高8层的乌鲁木齐昆仑宾馆,市民约定俗成将其称作“八楼”,该公交车站也因此得名。

【以企业命名合规吗?】

那么深圳地铁华为站的命名是否合理?是否合规?在小编多方查证资料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深圳地铁华为站的命名合规。2.该命名方式有书面文件批示和公示。

有心细的网友在一份2019年1月,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中发现,“第八条 站点专名用词不应出现以下情形:(七)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引用部分也是网友最为关心的一条,但搜索深圳地铁既有线车站命名,其中华侨城站、世界之窗站、华强北站均有类似于华为站的属性,而深究其中相似点,这些车站均有上段中提到的居民点或地标类地名属性,指代是周围的片区性质地域。目前华为站也类似于此种性质,在华为站周围有大概一半的方位都是华为旗下产业,而其他方位也大多是依附于华为出现的企业与工业园区,将这里称为是一个小的华为片区也不为过,所以这也就是解释了第八条(七)中的疑问,即华为站名为该站周围片区居民点与地标性质,并非单纯以企业名命名。

引“《深圳市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相关线路站名规划》方案公示:轨道10号线:福田口岸、福民...五和、坂田北、贝尔路、华为、岗头、雪象...平湖、双拥街”。此份公示文件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批公示,符合《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后续上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可见以华为站命名的决定经过层层审批通过,在公示过程中也未得到异议回复,最终才确定该命名,从正式文件和公示途径来看,华为站的命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深圳市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相关线路站名规划》方案公示中,同期公示还有深圳地铁6号线车站名,其中羊台山东站站名的确定也是几经波折,在公示文件中此站原用名为赖屋山站,后请示修改为羊台山东站,而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2020]292号文件《关于恢复使用阳台山地名的通知》,现在车站名还未更新仍叫做羊台山东站,但车站正对阳台山公园的出入口导向已经修改为阳台山了,预计车站名的再次修改应该也会在不远的将来了。

【“华为”集团冠名地铁车站?】

公共设施是否可以采取有偿冠名?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提到公共设施冠名的大新闻,就很难不提及“宜宾五粮液机场”冠名事件,当时可以说轰动全国,进而引起了大量关于公共设施有偿冠名的话题与讨论。很多城市都曾有公开拍卖公共设施冠名权,如南京龙江体育馆的冠名权被广东步步高电器公司以5年300万的价格拍走,新名字“南京步步高电器体育馆”、玄武湖隧道的新名字是“民生银行隧道”。这些冠名公共设施恐会引起市民记忆混乱,而且一次拍卖的冠名权年限过期后就会被新名字覆盖,失去了前文提及地铁车站命名明确的指代性和目的性,显然有偿冠名是不适于地铁车站命名的,本次华为站命名的方式也非有偿冠名。

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有偿冠名应受到公法上的限制。这样既可以为市政建设解决部分资金,也有助于企业扬名和营造更好的经济环境。希望不要动辄拍卖冠名权,不久的将来,城市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是否也要被冠名呢?变成“城市大拍卖”?希望别把城市的历史都给卖了吧。

【尾巴:公共交通的底线】

以企业名命名地铁站在全国各地多有先例,在深圳也非首例,且华为站命名区域和地标属性明显,深圳地铁如此命名看来也是经过慎重考虑,对此无须怀疑。该命名也不存在市民猜测的有偿冠名问题,且深圳地铁也未提出过会面向社会有偿冠名,这是对市民与乘客负责尽职的表现。公共交通已经如同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血脉,小编相信深圳地铁会更好的服务于深圳市民和广大向往深圳的乘客,毕竟“来了就是深圳人”。

本期我们聊了很多,公共交通命名的原则,国内城市公共交通命名的先例和习惯,但是实际上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方面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较多缺失,对于公共交通车站命名方式的约束多为地方性规定或规则,甚至某些城市并未出台任何类似的规定,致使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车站命名混乱,站名相似相近、站名过长、站名指代不明确等问题数不胜数,给市民及游客乘客带来诸多不便,这才是真正值得仔细思考与研究的问题,是城市建设大踏步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小小遗憾,是你我作为社会的参与者与监督者肩负的责任与义务。

你觉得你目前所在城市,就近的机场、高铁站或其他大型交通设施,以什么企业命名最能够代表这座城市,又或者最能够代表这座城市在你心中的样子呢?

谢谢大家,我是七月,本期就聊到这里。后续有意浏览各类文章或视频,可以关注我的账号,我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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